自化之认识,首先在「向性」的分别。
自化的「向性」现象我们可以分为:
离心力自化──散的作用(-)
向心力自化──聚的作用(+)
离心力自化,是本宫宫干之化气,与生年四化产生「类聚」或「群分」之效应。
向心力自化,是对宫宫干之化气,与生年四化产生「类聚」或「群分」之效应。
所以
离心力自化,是本宫与生年四化之自我因缘。
向心力自化,是对宫与生年四化之他力因缘。
共星之自化
自化象之分野,首在共星与非共星自化之分别。
同宫不同星:则为量变之形式论之。
同宫又同星:则为质变之形式论之。
量变形式,是指「量」的变化。如天同消耗太阴之A。(男人被女人养)
质变形式,是指「质」的变化。如太阴之A自化与天同B类聚。(女人作生意当老板)
同星有生年与自化之现象,其化气来自不同之天干,是两种气的结合。[NextPage]
故有「法象」
不同天干之化气,即本宫与生年四化宫位之类聚。
自化之法象
生年与自化之现象,其化气若来自不同之天干,则是两种气(天干)的结合。
以生年之天干所化为主,故有「法象」之理。
「法象」,即因不同天干之化气,所产生之自化宫位与生年四化宫位之类聚现象。
上图,即A→B,本自化宫位为「质变」,与生年B宫位类聚之现象。
假设﹕
生年A在命,则B在田宅。
四限作生意办厂或店面(依星辰解)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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