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利人利己(赢/赢)
二.损人利己(赢/输)
三.损己利人(输/赢)
四.两败俱伤(输/输)
五.独善其身(赢)
六. 两聚好散(无交易)
利人利己
为自己着想不忘他人的权益,谋求两全其美之策,这种关系自然令人满意,乐于合作.利人利己者把生活看作一个合作的舞台,而不是一个角斗场.不过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:非强即弱,非胜即败.这种思维方式的基础是力量和地位,而非原则.其实世界之大,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,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.
损人利己
前面提到,以百慕大之旅引发竟争动机,无疑将助长"你输我赢"的观念.秉持此种信念的人,难免会运用本身的权势,财力,背景或个性来压迫别人,达到目的.
大多数人人从小就浸淫在"损人利己"的观念中.在家里手足之间有高下之分,乖孩子会获得更多的宠爱和特权.这岂不正是告诉儿童:爱是有条件的,要得到父母的爱,就得与兄弟姐妹竟争.
年龄稍长,同行同体更是以成败论英雄,而在朋友间的地位最爱青少年的重视.
学校教育也是以分数,名次定优劣,必须有成绩的学生才能衬托出名列前茅者的风采.至于个人的潜能究竟发挥了多少,并不重要.教育以竟争为风尚,所谓合作往往只是假象.
运动比赛也强化竟争的观念,提醒观众与选手,人生同样是一场零和游戏,必须分出胜负,而且惟有击败别人才能成就自己.
法律则硬把人区别为敌对双方,打官司就为分出我是你非.所幸,目前司法界鼓励当事人庭外和解.这表示兼顾双方利益的观念已逐渐受到重视.
的确,人生不可能处片笼罩在竟争的气氛下.如果随时随地不忘与配偶,子女,同事,邻居......一决,生命将多么可怕.因此,惟有互助合作才能增进幸福.
损己利人
有些人生性消极,习于委曲求全,这此损人利已的想法更要不得.这种人无所求,无所欲,也没有原则,只急于讨好别人,容易受人左右.他们不敢表达息的意见或感受,深恐得罪人,惟有借别人的接纳来肯定自我,这种习性正中损人利已者的下怀.
可是被压抑的情感并不会消失,累积到一定的程度后,反而以更丑恶的方式爆发出来,有些精神疾病就是这样造成的.
若是一味压抑,不能把愤怒情绪加以升华,自我评价将日趋低落.到最后依然会危及人际关系,使原先委曲求全的苦心付诸流水,得不尝失.
一般人通常在"损人利已"和"损已利人"两个极端之间摇摆.低姿态摆久了,心有未甘,就换上咄咄逼人的态势.久而久之,又觉得有内疚感,便重拾与人为善之心.但总有一天忍无可忍,再度回复高资态.
两败俱伤
两个顽固,互不相让且过分自我中心的人在一起,注定会两败俱伤.我认识一对离异的夫妻,丈夫奉法官之命出售财产,把所得分一半给前妻.为了报复,他宁可把市价1万多美元的汽车,贱买50美元,好让妻子只得25美元, 妻子向法院抗议才发现,丈夫把所有的财产廉价出售.
为了报复,不惜牺牲自身的利益,却不问是否值得;这只有不够成熟,掌握不了人生方向的人,才会这样.
独善其身
又有一种人,利己但不定损人,"个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",重要的是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.当不涉及竟争时,这种想法相当普遍.